近日,Bet365中文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市(州)级统筹工作的通知》(黔医保发〔2022〕22号)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2022年6月30日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黔府办发〔2022〕19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明确指出2023年起,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(州)级统收统支。为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市(州)级统筹工作,Bet365中文、省财政厅对如何做好医疗救助市(州)级统筹内容做了明确规定,以便各市(州)更好地开展工作。
二、医疗救助市州级统筹包括哪些内容?
实现医疗救助市(州)级统筹需要达到5个方面的统一。
一是统一救助对象。市(州)范围内要严格按照《实施意见》明确的四类对象并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。
二是统一待遇政策。各市(州)要在2022年底前调整并统一市(州)医疗救助政策,以市(州)为单位统一政策后,县级医保部门按市(州)政策严格执行,不再出台县级层面的医疗救助政策。
三是统一基金管理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(州)级统收统支,各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应纳入市(州)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的“城乡医疗救助基金”子账户管理,实行分账核算,专项管理,专款专用。
四是统一信息系统。各市(州)医保部门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险信息平台,并做好特殊困难人员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。
五是统一经办服务。制定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,对开展医疗救助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控,确保基金安全高效、合理使用。
三、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哪些保障措施?
一是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级医保、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、协作配合、精心组织、抓好落实。二是明确进度,按图施工。2022年12月底前,各市(州)要制定本地具体方案,并完成专户开设。三是要做好衔接,稳步推进。各市(州)要做好与原医疗救助政策待遇的过渡工作,做好咨询解释,合理引导预期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